食物環境衛生署根據(第599G章)致各泳池持牌人∕負責人的最新指示

致各泳池持牌人∕負責人:

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規定及指示)(業務及處所)規例》(第599F章)關於泳池的最新指示

本署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情況,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規定及指示)(業務及處所)規例》(第599F章)藉在2020年9月15日憲報刊登的公告發出最新指示,泳池可在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4日的7日期間內,在符合詳列於附件的規定及限制下,可予開放。

要持續地保持環境衞生,各泳池管理人員必須共同努力,確保處所清潔衞生,並持之以恆。對罔顧環境衞生的違例人士,本署會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。

2020年9 月 17 日

資料來源: https://www.fehd.gov.hk/tc_chi/licensing/guide_general_reference/Prevention_and_Control_of_Disease_Regulations_SPL_2020091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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